发布日期:202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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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 通过企业名单(2020年第二批)的通知》的通知 |
各教学单位: 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0年第二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各自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加强组织和宣传,动员教师和学生积极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学生可以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按要求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http://cxhz.hep.com.cn/)注册账号并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教师/学生认真知悉申报说明(见附件3),并按照操作指南(见附件4)在平台上完成申报工作。 时间安排: 2021年1月10日—2021年1月31日:高校教师/学生申报项目;高校管理员审核校内申请。 2021年2月1日—2021年3月15日:企业评审项目;校企签订合作协议;项目负责人上传合作协议;企业确认协议并提交立项报告。 联 系 人: 刘 华 苏倩倩 联系电话: 010-61595097
教务处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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